高尔夫球场和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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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夫球场》

看一个打高尔夫球的人

我想我

其实也没那么闲

但我正好去过一个高尔夫球场

也在美兰湖附近

我记得

高尔夫的球场草坪很绿

打高尔夫应该是一种奢华的享受

远处有一个洞

把白色球放在一个小底座上

用杆子小心在球后比划

然后决定挥杆

这里有点像打台球,

都要瞄准

姿势要帅

挺直,上半身优美的旋转

下半身优雅的交叉

球飞了

很高

不知道会落在哪里

我也不知道洞在哪里

其实我对高尔夫球一无所知

在想象里

一个中年的贵族

对一个草坪上的洞

和远处的天空

痴迷

于是发明了这个运动

往往这几秒,人还定格在挥杆后旋转的姿态中

过一会儿才会慢慢放下。

高尔夫球场的草地

是我去过的最大一片令人印象深刻的草地。

草的光泽像是一种貂皮,有山坡,有平地。

颜色好像也不是常见的绿色,

说是新鲜,肯定是非常新鲜,但不是娇嫩,可以说是细密,草不长,也不算很短。

但很柔。风一吹,一条条浅绿色波浪从面前划过。

这种草地,也有湖面的感觉。走起来感觉不到很硬,但也不会踩伤它们。

真不知道这是什么品种的草。

有机会,也可以种一点这样的小草。

《做菜》

以前,松江大学城某口出来能看到一大片墓碑,黑色的。

我可能是去找一个住在那边附近的朋友,

我记得去她家做菜,

她是一个T

我好像叫她爸爸

她跟她女朋友住在一起,我在另一个房间。

我不小心在某一天的清晨推开她的门

然后尴尬的关上!

我的天呐,当时我对做爱一无所知。

说到做菜,我记得我过问她

“你学过做菜吗?”

她说

“做菜需要学吗?”

我想

那个时候我不太明白,

不学做菜要怎么做菜呢?

但是现在我明白了

不需要学做菜。

《洗碗》

说起洗碗。

把碗都放在水池里,把漏水口关上,打开水龙头,滴上洗洁精,盛一池子的水。

然后把碗泡在水池里,就像人泡在浴缸里。

这是一种有些惬意的洗碗过程。

泡着,不去刷,让油垢慢慢分解。

然后,当你已经忘了这件事的时候。打开水龙头,冲一冲。

碗就蹭亮蹭亮的。

《假牙》

我哥对我生气的时候

吼我

假牙会掉

我哥假牙一掉

我感觉我的面前

我哥也不是我哥。

我哥是一尊佛。

《拉萨》

在拉萨的时候,起来我就跟我的老婆

我叫她老婆,高中的时候。

跟我的老婆去甜茶馆坐着,喝一杯甜茶,再喝一杯甜茶,一杯接着一杯。

暖水壶里倒出来的甜茶,味道很简单,但是很耐喝。每天喝也不腻。

回来以后我在淘宝也买了一些甜茶粉。

但复刻不出来在茶馆坐着,从暖水瓶倒出来

,阳光洒在桌子和地板上的那种味道。

我当时住在拉萨市河边的一个小岛上。

每天乘公交车去甜茶馆。

公交车上坐的都是当地藏人,年纪都很大,每个人我都可以看好久,因为每一个人的打扮和样貌都很不一样。

拉萨的阳光是耀眼的,公交车上,也能感觉到,尤其是八九点钟,太阳刚刚升起,路面可能会扬起灰尘,老人的脸和阳光一同黝黑、闪亮。女人们带着很多配饰。手上,脖子上,耳朵上,头上。公交车上很安静。

下车,去甜茶馆。坐一下午。

因为记忆被时间冲刷过,甜茶变的越来越甜了,拉萨的阳光也更加耀眼。上午洗的衣服,下午干的透透的。我每天不涂防晒霜,只涂晒后修复的芦荟胶。让自己黑成一个藏族小孩。

每天看着云,想,为什么云这么白。

看着蓝天,想,为什么这么蓝。

在路边,想上厕所,没有厕所。

于是只能我帮老婆挡着,她蹲下来撒尿。

不过这是在喝醉后,因为在高原离天太近了。一瓶青稞酒就一步登天。变成神仙。

遇到一个喜欢的男孩,因为她是白羊座,她一定会大胆的接吻。

《途搭》

后来我们分开了,我走的是滇藏途搭的路线,瞒着父母。她乘的是飞机,因为她没有骗父母,她父母不同意走川藏线。

我穿着一双紫色的飞跃,背着一个黑色的Jansport背包。带着一个黑帽子,没想什么有的没的,我感觉不走就白来了。

国道的起点。我知道,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可以走到上海。几千公里,不能用一个飞机解决。

出发前,我的业余装备已经被不少老驴指点,说“这样不行”,但也不愿意真的花钱再更新装备了。反正都是走路,我不信穿着飞跃背着我的书包就不能完成这趟路。

我跟她喜欢的那个男孩一起,一男一女,路上相互有个照应。我手上拿着的还是诺基亚,两块电池。

不过那个时候,不能像真正的朝圣者或者徒步者有那样的信念。我觉得能通过搭车和走路,完成这段川藏/滇藏线,不花路费,只花住宿费。还能沿路看风景。这样的过程最重要。

现在看来“穷游”是伴随我一生的选择。

我隐约记得一共搭了24或者是25或者是26辆车。

有的时候,我会跟他们交流一下关于手中单反的价格。我还画了大部分车主的画像,送给他们。

路上有遇到大巴掉进了悬崖,遭遇堵车。

搭过一个摩托车。

在高原坐摩托车,那个感觉是双重极致的。气温来说,我的脚踝冻成了冰棍。景色来说,摩托车上的视野让我忘记脚踝的冰冷,左顾右盼,在一座座山上穿梭,也经过相对平坦的地方。每过几百米,景色就不一样。有各种各样的树,各种颜色的山坡,各种颜色的岩石。有干燥的地方,有湿润的地方。有云层遮住很暗的地方,也有很亮的地方。气味上也有不同,但我忘了。

摩托车上的藏民,可能还邀请过我去他家睡觉,但我肯定拒绝了。

搭过一个运钞车,估计是看我一个小姑娘怕我危险,于是好心停下来。

住过一个藏民家,第二天清晨从山里出来,景色至今无法忘记,云雾,空气,山群。那是真正的自然。只不过早上起来后,身上裸露的皮肤有跳蚤咬的包。

走在偶尔有人偶尔有车的路上,在天黑之前达到一个新的小镇。用这样的方式渡过10天。

《一只狗》

那一天,太阳快下山了,还没找到住宿的地方,快要伸手不见五指,我的诺基亚第一块电池用完了,换第二块电池。我在等待一个没有回复的短信,心情压抑。我在走路。

路上突然出现一只狗。它好像在等着我过来。

我感觉我的生命在逐渐黑暗中缓慢地吞噬,那是恐怖的。当光线彻底消失的精光,进入完全的漆黑,这是我第一次感到死亡的降临,我感到害怕,想要生存,手机电筒能照到的路及其有限。身后,狗的眼睛太亮了,我能判断这确实不是一只狼,而是一只狗,但我仍然觉得窒息,停止心跳。我不能走的太快,但也不能走的太慢。它跟着我。

这样的时间大概有5分钟,但这段时间所有的感知都被放大了,边上是悬崖,树林,没有车在两个镇之间跑了,只有我一个人,一条狗。

在一个人走这段夜路的时候,除了恐惧被放大,孤独也被放大。真正的孤独,有末日感觉的孤独,我感觉到远离文明,远离社会,在大自然中的渺小,不堪一击。

之后,那只狗,不见了。又过了一段路,我收到同行的男生的短信,他说他在前面的藏民家住下了。终于,我活了回来。

经过这一天,我确定我还没有胆量和勇气或者信念去面对真正的危险,我想要寻求同伴的庇护。想要依赖。不能靠自己,人类和人类之间互相的温暖。

我想,从这一天起,我不应该害怕任何东西,任何事,任何不能名副其实的死亡。

记忆是奇妙的。那一段最接近死亡的时刻也是仿佛成为了一个最高点。

小时候害怕的东西,现在变成了别的东西。我曾经历过两次死亡。(第一次是溺水)这种时刻,很难再有了。也许正因为此,如果我回忆这一段经历后再去思考自杀,自杀也瞬时变得无聊起来。

(不过我也许不应该沉浸在对这段经历的描写中。)

那一只狗在跟了我一段时间以后慢慢停下脚步,我感觉它在背后站着,看着我,我慢慢前行,不敢回头。也许在这个黑暗中它也是害怕的,它在寻找一个可以让它不那么寂寞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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